招生政策

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

来源: 时间:2020-05-05 作者: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35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13〕3号)和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(高专)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0〕83号)、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(高专)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考通〔2020〕4号)有关精神,为使今年我院单独招生(以下简称“单招”)工作顺利进行,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组织保证

(一)学院单招工作接受湖南省招考委、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及社会监督。

(二)单招工作按“招考分离”的原则在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,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组织招就处、教务处、宣传部及相关部门实施招生宣传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录取等工作;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组织教务处、保卫处、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及相关系部实施考试考务工作。

(三)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单招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。监督电话0731- 84023722。

(四)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

组  长:杨翠明

副组长:郭凤鸣 李玉民 许松  

成  员:喻爱和 李 宇 张桂丽 马国平 徐先海 谭  平 

张 华 周李洪 许金元 潘劲松 向 东 郭稳涛

王  融 王凤斌 陈 芳 潘  鑫 王  敏

(五)单招考试、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,必须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为保证单招工作有序进行,招生工作期间设考务组、招生组、纪检组、宣传组、后勤保卫组等五个工作组,具体分工如下。

1.考务组:由教务处牵头。负责制订单招考试大纲、考试方案,组织命题、排考、准考证发放、考试、阅卷、汇总成绩等。

2.招生组:由招生就业处牵头,负责信息核准、单招报名资格审查、新生录取、办理录取手续等,组织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志愿填报指导培训。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招生专业咨询、志愿填报指导服务。

3.纪检组:由纪检监察室牵头。负责招生录取的纪检监督,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
4.宣传组:由宣传统战部牵头。宣传统战部负责招生媒体宣传、学院网站更新、微信平台内容更新,突出学校特色、专业特色,扩大学校知名度。招生就业处负责制作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,联系省教育考试院网络、杂志宣传。

5.后勤组:由后勤处牵头。负责单招考试期间后勤服务及疫情防控工作,制定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预案,保证单招考试期间水电供应,食堂供应充足,组织专人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人性化服务,免费提供饮用水、休息场所等。

6.保卫组:由学生工作部牵头。负责制定应急预案,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负责考生、家长和工作人员人生安全,确保招生期间安全和谐。

二、招生原则

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加强纪检监察力度,确保单招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程序规范、自我约束、社会监督,坚持招、考分离原则,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,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。

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,本人不得参与当年单招考务及录取工作。

三、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

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(含职高对口招生考试)的考生,且身体健康,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相关规定。

我院单招考生分为A、B两个类别:A类考生为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统考成绩全部合格(不含学校组织的补考成绩)的应届高中毕业生;B类考生为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统考成绩有不合格科目(不含学校组织的补考)的应届高中毕业生、往届高中毕业生、应往届职中、职高、技校毕业生。

请考生报名时记住自己的考生类别,以确定自己的考试情况(见下面“七、考试方法”)。

四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
(一)今年学院单招计划为2880人,招生专业36个。按照专业分配招生计划,A、B考生按照参考人数同比例划分计划,文体特长生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比例安排招生人数,录取后占专业计划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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